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10kvⅢ、Ⅳ回供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47-ZB-24111187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10kvⅢ、Ⅳ回供电线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47-ZB-241111875)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线路自李阳站10kV配电室电缆出线,利用站内已有电缆沟道敷设至站外,再通过已有电缆桥架敷设上山,通过穿管直埋敷设至终端塔引上架空,大致平行10kV南翼风井I线向南,至10kV南翼风井I、II线10#分歧塔附近,将10kV南翼风井II线9#-10#档线导致新建G11塔左侧,新建右侧线路从新建G10分歧塔接至10kV南翼风井I、II线10#分歧塔(这样四条线路在此处不交叉)。右转至运煤专线(6条)西侧,通过电缆托管敷设钻运煤专线、钻207国道,钻天然气管道后电缆引上架空,向西至110kV线附近,电缆引下通过穿管直埋敷设钻越110kV线后引上架空,平行10kV南翼风井I、II线至南翼风井南侧山梁,右转至风井西侧终端塔,电缆引下进风井新建风井10kV配电室。双回架空线路长4.58km双回电缆线路长710m。
钻110kV线1次,跨10kV电力线13次,跨通迅线13次,跨低压线6次,钻铁路1次,钻天然气管道1次,跨河1次,跨207国道1次,跨乡道2次,跨一般公路2次,跨林区0.7公里。
线路需砍伐零星树木约200棵,风偏及降基土方量400m³,风偏及降基石方量200m³。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南翼风井10kvⅢ、Ⅳ回供电线路工程。
招标内容:新建线路的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交接试验。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李阳镇李阳煤矿。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包含五公里以上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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