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5年海曙某代办工程项目合作伙伴选择公告
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5年海曙某代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5CT0302030),合作伙伴选择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合作伙伴选择条件,现进行公开合作伙伴选择,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竞选人(以下简称竞选人)竞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本次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5年海曙某代办工程项目的合作伙伴选择。
1.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主要内容为9个充电驿站点位的路面硬化工程,具体涉及挖基坑、路面浇筑、路面修复等工作,预算金额为89700元(含税);标包2:主要内容为承接业主对位于海曙区千丈镜河(万金路段)的通信基站供电线路实施临时过河保通迁改和由现状黄隘村内变压器迁改至黄隘雅苑低配室永久迁改的要求,预算金额为38600元(含税)。
1.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施工。
1.4项目地点:浙江宁波(合作伙伴选择人指定地点)。
1.5质保期: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最高响应限价为89700元(含税),标包2最高响应限价为386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竞选人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合作伙伴选择代理机构。
2.1.2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选。
2.1.3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1.4竞选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合作伙伴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竞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竞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的合作伙伴选择代理机构;
(13)与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合作伙伴选择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合作伙伴选择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合作伙伴选择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竞选人及其竞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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