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H3-1井钻井压裂试气一体化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YNH3-1井钻井压裂试气一体化施工项目招标(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YNH3-1井钻井压裂试气一体化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B53A00625001357
2.3项目概况:依据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勘探评价进度安排和产能建设规划,本次对YNH3-1井钻井压裂试气一体化施工进行招标。YNH3-1井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井身结构为导眼井+水平井,井深4000-4200米,拟采用1台5000米或以上钻机施工。详细技术服务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招标内容: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完成YNH3-1井钻井压裂试气一体化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YNH3-1井钻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钻机拆迁安装、钻井(含空气钻井)、固井、取芯、钻井液配置使用与回收、定向、勘探与生产的信息化、场内清洁化生产、钻井废弃物收集及处置、钻井废水的最终处置、油层套管的探钻塞、通刮洗、全井筒试压,至钻机搬离期间的全部钻井施工作业。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平台周边房屋租用腾空、遗留问题等协调事项)。测井、录井及岩心测试分析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配合测井、录井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测井、录井工作。
(3)因工程地质复杂,按招标人设计、变更设计或招标人指令要求开展空气钻井、控压钻井、旋转下套管等常用钻井项目。
(4)钻井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合规化处理。经过初步处理的水基、油基岩屑转运及最终处置。
(5)除套管、套管头、采气树、油管、支撑剂等5项物资外,本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6)平台网电接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供电部门指定接入点至平台线路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征地协调、手续办理等)。
2.4.2 YNH3-1井压裂试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压裂设备搬安及通刮洗、测井需求连续油管作业、首段射孔、电缆泵送坐桥塞分簇射孔联作、压裂配套设备设施及施工作业、单井压后排液、排采测试。承包范围内安全环保及相关施工资料录取等压裂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作。施工全过程中属地范围内与本工程相关的企地协调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平台周边房屋租用腾空、遗留问题等协调事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压裂井口及控制装置服务(每口井按设计提供相应压力等级2个手动及1个液动大闸门,施工结束后将1号手动大闸门暂时留给招标人使用,待招标人通知后由投标人自行回收)。
(3)电缆作业(含泵送射孔及工具)。
(4)压裂施工。单井连续油管施工作业包括:通刮洗井、连油首段射孔、全井桥塞钻磨通井施工作业。
(5)1次微注测试或小压测试(依据压裂工程设计)。
(6)地面测试,压裂配合及试气作业,含压裂期间井口、地面流程配合作业,压后地面排液测试,返排液处置。
(7)试气过程中的带压下油管作业、修井作业、冲砂作业等。
(8)除套管、套管头、采气树、油管、支撑剂等5项物资外,本工程所需其他物资的采购、运输、装卸、检测等由投标人负责。
2.4.3 甲供物资:套管、套管头、采气树、油管、支撑剂等5项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吊装、检测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现场接卸车、接收、保管等。
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若投标人未中标,采购人将不对投标人提出的技术方案等内容进行任何形式补偿。
2.4.4分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钻井、固井、取芯、压裂、试气等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90 个日历天;其中钻井周期: 100 个日历天(导眼段钻井周期 60 个日历天,直改平钻井周期 40 个日历天),压裂周期: 30 个日历天,排采测试周期: 60 个日历天。直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为止。
注:导眼段完井至直改平开钻之间的过程待停周期不计算在整个钻井周期之内,导眼段完井后需由招标人根据地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续的直改平钻井和压裂试气施工。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木杆镇。
2.7服务质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如下:小写:人民币59,967,542.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玖拾陆万柒仟伍佰肆拾贰元整),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都将被否决。(详见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上一级独立法人机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钻井、井下、压裂等);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口井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钻井压裂一体化方式完成的页岩气井施工,井深不低于4000米,水平段长度不低于1500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提供能反应有效业绩内容及合同主体的合同主要部分及签字盖章页)或项目建设单位业绩证明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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