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总体设计(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总体设计(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标段划分:2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3234.37 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1)塔河炼化公司炼化一体化工程的总体设计(含总体设计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工程内容如下:
①新建150万吨/年连续重整、80万吨/年乙烯裂解、80万吨/年芳烃联合、两套4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4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10万吨/年丁二烯抽提、10/3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等9套装置以及配套罐区及储运设施等;
②新建2台65吨/小时燃气锅炉、1台25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标段区域内空分空压、循环水场、消防水系统、废碱氧化单元、凝液回收单元、变电站、火炬系统、中控室等公用和辅助工程;
③本标段区域内总图及竖向布置图,厂际管线管廊(到炼油区围墙边界);
④厂际供电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化工区220kV变电站、化工区220kV变电站至炼油区110kV变电站的供电线路及配套工程等);
⑤化工区新建厂外铁路(自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货运站接轨点至塔河炼化公司化工区的铁路专用线)及化工区厂内铁路专用线工程等;
⑥厂前区公寓楼、职工食堂、物业楼等配套工程。
⑦本标段区域内临时工程等
(2)炼化一体化工程整体项目(炼油厂区、化工厂区、厂外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的设计拿总、数字化交付拿总及相关工作 。
2.4.1投标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的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工艺、总图运输、设备、自控、电气、概预算专业每个专业各1人;
②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艺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③总图运输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总图运输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⑤自控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自控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⑥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电气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⑦概预算专业负责人持有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概预算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⑧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总体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相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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