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经开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厂区建设项目10KV电源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经开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厂区建设项目10KV电源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4]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经开区可再生能源标准化厂区建设项目10KV电源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张家口经开区东山产业集聚区。2.1.3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587.92万元。2.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两条10kV线路为新建厂区两座一进三出环网箱供电。1、线路部分(1)一路10kV 线路为原8500kVA 线路。现将原线路打断,接入新建一进三出环网箱,再由环网箱出线引接至新建厂区新建一进三出环网箱。电源一线路总计长980米,其中470米采用架空线路,型号为JKLYJ-10-300,新立15米水泥杆11基,V型拉线7套,新建隔离开关2组;510米采用电缆线路,型号为ZC-YJV22-8.7/15-3×400。(2) 二路10kV线路为原4000kVA 线路。现将原线路打断,做电缆中间接头,引接至新建厂区新建一进三出环网箱。电源二线路总计长 575米,均为电缆线路,型号为ZC-YJV22-8.7/15-3×240)。 2、土建部分(1)新建电缆检查井8座,其中7座检查井规格为长×宽×深:1.5×1.5×1.5,1座检查井规格为长×宽×深:2.0×1.5×1.5。(2)新建电缆排管路径长总计365米,其中185米采用4回φ200MPP管,180米采用4回φ200MPP+2回φ160PE 管。(3)新建电缆顶管路径长总计85米,其中48米采用2回φ200PE管,37米采用4回φ200PE管。(4)新建电缆拉管路径长145米,采用2回φ160PE管。(5)破复沥青路面4 m2。2.1.5资金来源:自筹。2.1.6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04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8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缺陷后3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3日,2024年10月08日前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约定牵头人及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7 09:00至2024-03-3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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