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新发改批复[2024]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等,本标段投资额519.5519万元。项目法人为克州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克州乌恰县黑孜苇乡克孜河支流乌瑞克河上,工程任务是在满足本流域用水需求的前提下,向阿图什市供水,新增供水量保障城乡生活用水。工程等别为III等中型,总库容3916.2万立方米,新建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兼导流洞、放水洞等。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配套的电力工程前期主要解决施工期的泄洪洞进口、导流洞进出口、大坝、临时生产、办公生活区及料场等用电及运行期的闸房、管理站等用电。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1)新疆克州乔诺水库工程10kV供电线路工程:1)由已建成的10千伏坦苇线1014号线路135号杆T接引下至库区管理站西南角附近环网柜。线路单回架设,10kV线路总长12.24km,其中架空线路长11.82km,导线采用JKLGYJ-10kV-240/30型绝缘导线;电缆线路长0.42km,电缆采用ZR-YJV23-8.7/15-3×300型电缆,电缆杆处配置避雷器、隔离开关等辅助设备。2)在线路1#杆处加装带计量及操作机构的永磁式真空断路器1台。(2)在库区管理站西南角新建10kV环网柜1座。具体内容详见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依法组建、国内注册;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暂定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投标其他条件:(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政府部门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获罪记录。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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